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为正县级。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共检验检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共检验检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承担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下达的食品、农产品(粮食)、药品、化妆品、工业产(商)品、汽车零部件产品及其他产品检验检测、应急检测、仲裁检验、质量鉴定等相关工作;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咨询服务。
(二)受理和承接相关部门、法人、其他组织及个人申请委托的产品检验检测工作。
(三)指导企业及机构的产品研发、产品质量标准编制和修订、产品实验验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人员培训工作。
(四)指导县(市、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的业务技术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与市发改委(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市发改委(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负责编制年度检验检测工作计划(含质量标准、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相关内容),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根据年度检验检测工作计划负责样品检验检测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填报检验检测系统数据、编制检验检测结果分析报告等工作。